一直以来,冬季供暖温度能否达标是引发热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矛盾的症结所在。尽管供热企业千方百计确保正常供热,但不道德的窃热、蹭暖行为却日渐成风。
哪些行为属于窃热行为?
(一)未办理用热开户手续,擅自接入供热管道用热;
(二)报停用户擅自恢复用热,以达到不交费用热的目的;
(三)擅自增加供热面积的;
(四)擅自在供热装置上安装放水阀偷排供热用水的;
(五)擅自安装管道泵,强制加快暖气管道中热水流速,达到提高室内温度的目的;
(六)擅自在暖气片加装换热器加热自来水管道中的水。
哪些行为属于窃热行为?
举例: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热用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热用户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县级以上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热用户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居民热用户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的;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的;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的;
(四)改动热计量、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的;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
偷、盗热涉及公私财物的量刑及诈骗公私财物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盗窃罪量刑: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